热度:

这集剧的主要案子是Alan处理的未成年少女堕胎案。一个从中国移民到美国的15岁小女孩意外怀孕了,想堕胎。但根据当地法律,由于她的年龄太小,堕胎需要经过监护人的同意,而她的妈妈偏偏坚决反对孩子堕胎。小女孩无奈之下寻求法院的帮助,官司由此而起。这个案子其实不难,因为有联邦最高法院Roe v. Wade的判例存在,这小女孩可以很轻松的赢得诉讼。虽然主审的女法官和女孩的母亲同为人母,对孕育生命有着感情上的共鸣,但由于判例的存在,法官在审理的过程中依然是支持女孩的。Shirely被Alan强拉去帮他打这个官司,但她作为一个有过生育经历的母亲,感情上也是反对堕胎的,这种感情随着案件的发展愈发强烈,Shirely的内心也承受着剧烈的感情冲突。Carl为Shirely提出一条妙计,他引用数据说明在实行独生子女制度的中国胎儿性别选择现象十分严重,因而造成大量的女婴在怀孕阶段就被流产了。而案件中这个女孩恰好提到过自己怀的是个女孩。Shirely在法庭上破天荒的违反律师的执业准则,抛出这个”杀手锏“。可惜,她最后仍然失败了。

当然,这个杀手锏也造就了本剧5年来最大的败笔。Carl所说的虽是事实,但却指错了对象。性别选择在中国的确是大行其道,但这个才15岁,估计连中文都忘得差不多了的小女孩不可能像传统中国人那样因为重男轻女而选择堕胎的。要是基于这个理由二堕胎,那么支持堕胎的应该是女孩的母亲——一个传统的中国女性才是。其实正如小女孩自己承认的,她选择堕胎的理由很简单:她不想因为生孩子而耽误自己的未来——她还要上大学,她还要享受青春。Kelly不知道是不是吃错药了,竟然弄出这样的怪事,实在该打。

剧情犯下低级错误是该批,但是该集剧讨论的并不是一个轻松的话题。堕胎在美国历来是一个争议极大的社会议题,整个美国社会因此大致分成了”选择派“和”生命派“两大截然对立的群体。大体上说,选择派(pro-choice)强调怀孕女性对身体的支配权,认为胎儿只要未出生就属于孕妇身体的一部分,而孕妇无疑对自己的身体有绝对的支配权,所以堕胎是孕妇的自由选择,他人不得干涉。而生命派(pro-life)则认为胎儿是一个独立的生命,他/她在形成时即具有独立的生命的权利——一种宪法上的生命权,任何人,包括孕妇,都无权决定一个独立生命的生与死。

当然,选择派和生命派各自的理由并不如此简单。对选择派来说,如果一个女性是在不小心,或者非自愿的情况下怀孕,那么让一个妇女为了一个尚未出生的生命而牺牲自己实在是极不公平的。如果要保护胎儿,那么谁来保护孕妇呢?譬如,一个女性很可能是因为性侵犯而怀孕,如果此时坚持让她继续妊娠并生下孩子,对她来说实在是第二次的侵犯,这无异于伤口上撒盐,让她面对一辈子的折磨(当然也不排除个别人愿意生下孩子);或者如本集中小女孩所说的,她才15岁,她还想上大学,她还想做很多很多事情,而一旦生下孩子,她的梦想就全破灭了。毕竟,她才15岁,让一个15岁的小孩子为了一时的冲动而承担一辈子的责任,是否给她强加了太重的义务,以至于成为她生命中不可承受之重。从现实来考虑,即使法律禁止堕胎,仍然会有很多人选择堕胎。有钱人可以选择到允许堕胎的州,甚至长途旅行到允许堕胎的国家去堕胎,而贫穷的女性显然就只能承受怀孕之重,或者选择游医偷偷堕胎,而这种不规范的堕胎手术对怀孕的女性来说是很危险的。既然法律无法禁止堕胎,而且还会增加怀孕女性的危险,那么为何还要禁止呢?

生命派也有自己的理由。孕妇对自己的身体是有支配权,但这种支配权并不及于另外一个生命。在这个世界中,生命权是最绝对的权利,是不可让渡的,不可支配的。堕胎是人为中止一个生命的存在,这种行为与谋杀并无二致。同时,根据基督教的信仰,生命源于上帝,除了上帝之外任何人都不能支配,所以,承认孕妇对胎儿生命的支配,既是否认生命权的绝对性,也是对上帝绝对权威的冒犯。当年的Roe v. Wade的判决一出才会引起生命派的强烈的抨击,正是因为这一纸判决颠覆了基督教社会最为根本的思想信仰。另外,从医生的职业伦理来说,堕胎也是应该禁止的。”希波克拉底“中有这样一句:无论应何人之请,我也决不给予致命药物或做此类建议,也决不协助妇女堕胎。这句誓言点明了医生的使命只是治病救人挽救生命,而不能扼杀生命,因而承认堕胎权也是对医生职业伦理的颠覆。

当年为了消除妇女堕胎的障碍,选择派挑选Jane Roe(真名麦克维)作为原告挑战各州对堕胎的限制,将官司一直打到联邦最高法院。最后,曾经当过一家医院的法律顾问的Blackmun大法官在医学图书馆苦苦研究了6个月后终于写出了Roe v. Wade案的判决书,宣告怀孕妇女有权选择中止妊娠,但同时也设置了一些限制,防止随意堕胎。这一判决被视作选择派的里程碑式的胜利,因为除非最高法院自己推翻这个判决,或者修改美国宪法(立法不能推翻最高法院的判例,但修改宪法在美国来说几乎难于上青天),否则这个判例就具有绝对的效力。对生命派来说,Roe v. Wade案的判决是一个巨大的打击。

Roe v. Wade案的判决并没有彻底消灭生命派的信仰。To be,or not to be?That is “still”a question!世事变迁,沧海桑田,根据调查,虽然如今大部分美国人都支持妇女在某种程度上有选择的权利,不过他们同时也认为堕胎与谋杀无异,这正是生命派的观点。有关这个问题的争论似乎永远没有尽头,甚至成为历届总统大选中最重要的议题之一。Roe v. Wade的判决至今已经35年了,Roe案中争论的那个孩子也长大成人了,当年的原告Roe,如今却成了一个坚定的生命派,这个结果实在引人深思。如今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中保守派逐渐占据优势,而在堕胎问题上,一旦88岁高龄的Stevens的大法官去世,Roe v. Wade案的判决很可能就会被推翻,美国的堕胎法律就会改写。

看着Shirely电脑中不断播放的胎儿发育的幻灯片,一个观者很难不为一个生命的成长过程而动容。而坚定支持堕胎如剧中Alan者,在最后的Balcony 谈话中也承认:

从科学和人道的角度,很难反驳生命不是起源于一个概念。

PS:在网上看了很多流产胎儿的图片,实在不忍放到博客上。

  • Share/Bookmark
热度:

Boston Legal的S5E05中,怪手Jerry道出了他那有趣的Jerry’s hands的产生的渊源,原来是同他强势的姐姐有关。Jerry的姐姐也在本集中露面,她是位长得像希拉里的女人,看起来果然凶巴巴的,可以想象小时候Jerry在姐姐的阴影下所受到的心灵痛苦,她的这次出现也给Jerry带来一个麻烦的案子。

Jerry的外甥是他姐姐使用精子库中的精子生出的,所以她也不知道这男孩的真正父亲是谁。男孩长到十六七岁,正值青春期,遇到了一个女孩,二人打得火热,如胶似漆一般。这也没什么,青春期的正常现象罢了。可是Jerry的姐姐见到这女孩后却担心的要死,原来这女孩和自己的儿子长得无比相像,正如二人所说,他们就像“连体婴儿”一样。这不得不让他老妈担心——莫非是两个孩子的父亲是同一人!

Jerry的姐姐要求提供精子的机构告诉她两个孩子的父亲,以确定是否为同一人。可是精子库却坚决拒绝,因为保持精子捐献者的隐私是他们的基本原则,否则就没有人愿意捐献精子了。双方的理由都很充分,处境也十分值得同情,实在是相持不下。因为有了律师Jerry,结果自然是双方在法庭上见了。

正如剧中的主审法官所说,她年轻的时候,很少有孩子被收养,但目前这种现象却早已不足为奇。法官的话道出了近一个世纪以来人类婚姻关系的变化,随之而来的还有亲情和家庭关系的变迁。不仅仅只有收养孩子,离婚,单亲家庭,未婚生子在现代社会也十分平常了。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工授精成为现实,许多女性都借助这种方式实现拥有孩子的愿望。采用这种方式的女性自然希望自己的孩子体内能包含优良的遗传基因,正如Jerry所说,那些健壮的运动员、毕业于名校的聪明人的精子特别受欢迎,他们不知道繁育了多少后代。在第四季的一集剧中,一个女人就“骗取”了一个黑人的精子,而她的目的仅仅是要赶时髦,生一个像奥巴马那样的黑白混血儿。其实她大可不必如此大费周章,还闹到打官司,只要学习Jerry的姐姐,用省下的律师费到精子库中买一些来就可以轻松实现愿望。

精子库的出现再一次深刻改变了人类繁衍后代的模式,在实现许多人美好愿望的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伦理难题。由于其严格的匿名性,通过这种方式生育的孩子无法确定血缘关系上的父亲;同时由于同一捐献者的精子可以繁育出众多的孩子,等这些孩子长大后也就产生了剧中所出现的问题——同一捐献者的后代可能相遇在一起并且组成家庭。这种概率虽小,但却是可能的。更不要忘记,有着同一血缘的人相互吸引的可能性也更大些。记得有个电视台曾经播放过一个寻亲的纪实节目,一位农妇在大街上一眼就感觉到面前一个不相识的女人就是她自小被父母送人收养的妹妹,而且二人都有相同的感觉,真可谓心灵相通。剧中两个孩子就是因为血缘上的关系而相互吸引,那种心灵相通的体验可是一般恋人所难以体验到的。要不是男孩的妈妈警惕性高,他们差点就酿出了伦理上的悲剧。剧中两个小孩还仅仅是同父异母的情况,如果要计算上将来可能的近亲以及亲谱上的不同层级接触的可能性,那这种伦理悲剧发生的概率还会大大增加。虽然在古代人类社会近亲,乃至血亲通婚现象很普遍,但那毕竟是人类处于蛮荒和愚昧的时代,在今日,近亲性关系或婚姻是绝对触及了人类伦理的根本底线,绝对无法被这个社会接受。

更具讽刺意味的是,精子库的出现本来是为了实现人类繁衍后代,并且顺便实现基因改良的美好欲望,但它暗含的风险却足以从生理上摧毁人类繁衍后代基本需求,更不用提基因改良了。人类已经证实近亲婚姻会大大增加后代遗传基因病变的可能性,导致后代质量下降。人类学家摩尔根虽然通过研究发现了近亲通婚给繁育后代所带来的巨大危害,但他依然无法克制自己的感情同表妹通婚,最终摩尔根夫妇也领到了“冲动的惩罚”——二人生育的三个孩子中有两个夭折,剩下一个还是痴呆。达尔文,这个一生都在研究进化论的生物学家,也尝尽了近亲通婚的苦果。

使用精子库繁育后代带来的第三个问题是后代的感情问题。母亲、精子库及捐献者三方可以通过一纸协议就将事情处理的干干静静,这就像到百货超市购物一样方便。可是孩子呢?或许有一天孩子会问:我从哪儿来,我的父亲是谁?一纸协议虽然可以避免许多纠纷,却无法为孩子提供情感的满足。大人们在避免纠纷的同时,却将孩子们的情感抛到了一边。孩子毕竟不是大人们的动产,可以被大人通过合同随便处理。剧中Jerry的外甥在法庭上的一席话震撼了每一个人的心灵:没有人和我商量过,如果我要知道我的身世,我家族里有人患癌症吗?有别的疾病是我更可能患上的吗?我有兄弟姐妹吗?还有和我相像的人吗?我没机会知道答案,因为在我出生前,一些人就签下了合同。那些使用精子库生育孩子的母亲在实现了自己生育愿望的同时,可曾考虑过孩子的情感问题。生育并非仅仅是父母自己的问题,还关乎另外一个生命,只考虑实现自己生育的欲望而不管将来出生的孩子所要遭受到的感情上的磨难,是一种“自私并且可能导致他人痛苦的欲求(萧瀚语)。

这集剧中的案件让我想起了萧瀚老师在《法槌十七声》一书中评论的斯特恩夫妇诉怀海特关于孩子M监护权一案。1985年,怀海特夫妇和斯特恩先生在纽约不育中心签署了一项代为生育的协议,规定由大夫将斯特恩的精子注入怀海特夫人的子宫,生出的孩子归斯特恩夫妇,怀海特夫妇和孩子脱离伦理和法律上的关系,同时从斯特恩那里获得1万美元。结果孩子生下后,怀海特夫妇基于亲情不愿意根据协议将孩子交给斯特恩夫妇,斯特恩夫妇于是提出诉讼,要求带走孩子。案件几经反复,最终斯特恩先生取回监护权,怀海特夫人获得母亲权,而斯特恩夫人被取消了收养权。

萧瀚老师在书中强烈批评了怀海特夫妇和斯特恩夫妇这种不负责任的生育协议,并深刻结露了这种借腹生子现象所包含的伦理和亲情上的罪恶。基于对自然的敬畏和对人类自身有限理性的现实的认识,萧瀚老师还指出了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给人类所带来的巨大危险,并预言:不受限制的生育技术除了给人类制造灾难,不会有正面的积极作用。

在《圣经》,繁衍的秘密被藏于生命之树上的禁果之中,亚当和夏娃偷食禁果之后才诞下了后代。繁衍后代这本书与上帝守护的禁区,在现代却被实验室中的显微镜和探针轻松刺破。正如当初亚当和夏娃收到蛇的诱惑产生冲动一样,现代的人类何尝不是鲁莽无比——能解决精子捐献产生的巨大问题之前就匆忙普及这一方式,大有“哪管他死后洪水滔天“的莽夫气势。可孩子是自己的,繁育后代也是关系到人类文明的延续这一根本性的问题,我们能对将来可能出现的问题不闻不问吗?

亚当和夏娃最终被驱逐出了幸福的伊甸园,那么现代人类冲入上帝禁区又会受到怎样的惩罚呢?

PS:旧文,原初贴在老博客上的。

  • Share/Bookmark
热度:

I’m hungry for justice. Lady, you are all I got.

这是绝望中的Warren Litch对Lori说的话。Warren是个有前科的毒贩,在一次运毒过程中被警察例行检查,他做贼心虚太过恐慌,拿出枪就把警察射杀了,然后驾车逃逸。后来,警察根据车牌照信息找到了他,Warren拒捕逃跑被警察开枪击伤。在医院中,Warren向警察招供,承认了自己贩毒并杀害警察的罪行。这个罪行累累的毒贩出院后,知道自己要被判处无期徒刑,又开始垂死挣扎,大脑简单的他通过不断地解雇法庭指派给他的律师来拖延时间。当他解雇第六个律师,法官要抓狂时,在精神病院中做梦得到指示的Edwin跑到法庭,接下了这个案子。Brad知道后更抓狂。让一个从精神病院跑出来的合伙人出庭辩护,对律所的声誉影响太大,CP&S可丢不起这样的人。于是倒霉的Lori再次被抓去救急。

当Warren对Lori和Edwin说警察欺骗他,说他快要死了,要他在警察扮成的假牧师面前坦白所有的罪过时,Lori和Edwin的脸上都浮现出了一种看看到曙光的微笑。根据“毒树之果”原则,据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所获得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的口供,不能作为定罪依据。如果Litch的认罪口供是警察通过欺骗的手段得来的,那么这个口供就可能被归为毒树,而口供中所说的承认杀人一节,则就是毒树之果,将不会被采用。果不其然,Edwin在法庭上不但质疑该证据的合法性,还质疑它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既然Litch误以为自己即将死去,那么他很可能将不属于自己的罪过揽在自己身上,以期让真正的凶手脱逃,因为这凶手很可能是他的亲人,他的朋友。Lori在closing中强调,检方没有人证、没有物证,没有法律逻辑,就只有这一份靠欺骗被告人得来的证据,这太可怕了。如果这样的口供也能作为定罪证据,那么无疑是在鼓励警察:“嘿,去他的证据,只要有份口供就好了。”

这个细节对Lori和Edwin来说,可能是辩护成功的关键;对杀人犯Litch来说,可能是让他摆脱终身监禁的稻草。但对那位死去的警察,对死去警察的孤儿寡母来说,则可能是雪上加霜。如果辩护成功,Litch无罪,那么Litch得到了他渴望的“正义”,Lori和Edwin实现了法律程序的正义,可是这份正义是公平的正义吗?是这个社会的正义吗?程序正义和实质正义的辩驳太过抽象,离普通人太过遥远,摆在死去警察的遗孀和遗孤面前更是嘲讽。需要深思的是:在社会,这个集体的正义面前,个体正义何在?个体利益何在?

Litch失望了,12位陪审员最终还是认定他一级谋杀罪罪名成立。这个案子中的Litch能够逃脱法律的制裁,主要责任不在于Lori和Edwin,而在于警察。Lori在closing中的辩护是很实际的,并非强词夺理。在这个案子中,警察太过懒惰,在通过欺骗的手法获得Litch的认罪后就直接把案件送到法庭了,竟然没想到乘胜追击,让Litch说出关键的物证——枪——的下落。如果警察找到了杀人凶器,比对弹道一致,那么也可以作为毒树之果的例外来给被告人定罪。但这些家伙就愣是什么都没干,以为有了个认罪的口供就万事大吉了,忘了人的的嘴唇是可以上下翻的。

不过问题并没有终结,支持给Litch定罪的观众也别对Lori,对给“犯罪分子”辩护开脱的律师们义愤填膺。本集中的Litch确实是个杀人凶手,他不但在被欺骗的状态下向警察招了,还在清醒的状态下向他的律师Lori和Edwin如实说了。但在其他的案件中,像Litch这样招供了的人,很有可能是被刑讯逼供的,很有可能是被冤枉定罪的。看过Boston Legal的前传The Practice第八季的观众肯定对一群警察和检察官联合起来在医院手术台上对一个受伤的嫌疑人刑讯逼供,并对另外一个嫌疑人欺诈恐吓已让他们互相指证认罪的情节心有余悸。从剧情看,两个年轻人显然是无辜的,在路边打酱油时被卷进了杀警察的案子。但那帮警察不这么认为,他们用警棍隔着医用纱布痛击受伤的青年的伤口,逼他招供认罪,小青年的惨叫声在午夜的医院显得无比凄厉,一帮律师在门外满腔怒火却无计可施。最终,两位青年都被“认罪”了,也都被定“罪”了。

再想想,前不久被从监狱里无罪释放的赵作海。被赵作海杀掉的“被害人”突然活生生的出现了,杀人犯赵作海无罪了。要知道,赵作海当时可是招供认罪了的。可赵作海说,能不认罪吗?他们警察打得厉害啊!

既想把所有的坏人绳之以法,又想不冤枉一个好人。这样的期望真是太过天真太过奢侈。唉,要是真有个万能的上帝就好了。

本案中的Lori和Edwin也很为难。他们明明知道自己的当事人是个杀人犯,却受制于律师职业道德约束,不能向法庭透漏,不但不能,他们还必须在法律和职业道德允许的范围内尽量让这个杀人凶手逃脱法律的制裁。用Edwin的话说:”It’s hard. Coming to care for a person who committed sucha a heinous act. It’s hard to reconcile what we do and who we are sometimes.”这种为难也是刑事辩护律师饱受责难之处。

但这个社会又无法承担让律师和检方一致对付被告人的代价。两害相权取其轻,成熟的法律制度还是赋予律师以保密特权,谁敢泄露自己客户的秘密,谁的行为对客户不利违反勤勉责任,谁就会被律师协会严厉惩处。这使律师能够放手辩护,保护了许多无辜者免受冤屈之苦,也让许多双手沾满鲜血和罪恶之人逍遥法外。在一些情况下,律师还会采取极不光彩、甚至违法的手段去为客户开脱,就像本集中,Alan就被Paul命令采用“非传统”手段让他们的重大客户——一个有偷窃癖的世界500强的CEO——无罪。精于此道的Alan采用美人计接近控方关键证人,然后获取他的弱点,利用威胁敲诈的方式迫使其不再为检方作证,最终使得检方中止诉讼。片尾,检方向当地律协投诉Alan威胁恐吓证人的违规行为,但Paul将这事和律所、和他撇得一干二净。Alan当然没有被裁定违规,虽然他的手段十足的不光彩。正如他自己所说:

This is a bad business. It is an often filthy, dehumanizing, mean-spirited job. I assure you I take no pleasure in it. It just comes easily to me.

但Sally看穿了Alan:

You are such a liar. Pretending that this stuff doesn’t affect you. That you can just brush it off.

Lori同样也采用了鸵鸟策略,以一句“I don’t care about him. I just do my job”来让自己解脱于道德的矛盾。

还有其他的办法吗?看似没有,但疯癫的Edwin却想出来了解决之道。在本集中,Edwin在closing时突然说自己前晚睡着忘记准备,并在法庭上说胡话,让本来对Edwin很信任的Lori急得立即站起来代替他做closing。估计许多观众都认为Edwin精神病发作了,想必有许多人还在嘲笑或可怜Edwin。但我想这种理解应该是错了,Edwin和Lori前一晚在办公室的谈话显示,Edwin应是装的。在这次谈话中,Edwin曾说道:

People forget I’m a bralliant trial attoney. I can be nuts and still be brilliant……You know, in Perry’s closings, he would point to the  real killer. I don’t suppose I should do that, should I?

是的,Edwin没有在closing时用手指着真正的杀人凶手、他的当事人——Litch,但他选择了新的方式——装疯卖傻说自己忘记准备closing了,让没做过刑事案件,也没准备closing的Lori当场发表closing。从前面的剧情可以看出,Lori真的不能做刑事案件,她在这方面的水平和Edwin存在天壤之别,她所发表的closing不过是之前Edwin质问控方证人的感情化重述而已。根据Edwin之前的表现,我们有理由相信,若最后发表closing的是Edwin,Litch很有可能裁定无罪。Edwin选择了退出,选择了回到精神病院。在那里,他应该找到了自己的POINT。

想到此,我不禁感叹,Edwin这个疯子太NB了:

我可以是疯子,但依旧才华横溢。

snapshot20100616200756

  • Share/Bookmark
热度:

BostonLegal

按:此文写于08年,发表在老博客上。前不久《销售与市场》的一位编辑来信说想用此稿,我就答应了。今天第一次看到了这份刊物,才知原来是一份烟草行业杂志。想来挺有趣,我这篇反烟草行业的剧评竟然发在了烟草行业刊物上,就像剧中的Alan和Denny,在法庭上批判烟草公司,出了法庭,又悠然的坐在Balcony上抽雪茄。

自从欧洲殖民者在美洲发现了烟草之后,这一魔力十足的植物就开始风靡全球,成为今日处处可见的香烟。在给人带来销魂体验的同时,烟草中所含的有毒物质也极大的损害着人类的健康,包括烟民和非烟民。在法治的社会,产生纠纷之处必然会有诉讼,烟草行业自然也不例外。

诉讼之难

Boston Legal第5季以一场烟草诉讼案开局,的确给自己设定了一个较高的起点。在先前的剧集中出现过的Bethany再次现身,代理一位已去世的烟民的女儿起诉烟草公司.她们与被告纠缠了6年,而且一位年老体迈的医生专家证人被法院传唤作证了13次,直到一命呜呼了案件仍无结果。Bethany无望,求助Alan,于是一场精彩的烟草诉讼大战开始。但是,包括神奇的Alan在内的众多所内律师都认为这是一场艰难的诉讼,即使是Crane,Poole & Schmidt这样的大律所也难以把官司打下去。

烟草公司并非不可诉,而是难以起诉:时间很忙长,花费巨高昂,赢的希望很渺茫。因此,烟草公司几乎不可诉。总的来说,针对烟草公司的民事诉讼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困难:

首先是如何证明吸烟行为和健康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烟草是有毒的,但烟民健康受损却可以由许许多多的原因导致,而非仅仅因为吸烟。正如Boston LegalS5E1中的案件所展示的,烟草公司的律师可以列举无数导致烟民健康受损的可能:家族遗传、工作环境、房屋可能含有的氡气、硅、铬等微量元素等等。烟草公司的律师可以将布兰代斯诉讼法运用得如行云流水一般,如果原告难以证明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这类起诉甚至连诉前准备一关都过不了。

烟草诉讼的另一难点是诉讼双方的实力差距极大。烟草是一个暴利行业,也是少有的公司股价和盈利同法律诉讼直接相关的行业,因此烟草公司心甘情愿的从巨额的利润中抽取很大一部分专门用于应付烟民提起的诉讼。烟草公司可以聘请最出色的辩护律师为自己辩护,可以用金钱支持那些有利于它们的科学研究并作为自己的诉讼证据,它们想方设法将案子无限期拖延下去直至拖垮原告。相对而言,单个的消费者的力量可以说是微乎其微,很少有人能够承受得了漫长的诉讼大战。美国法律赋予烟民提起集体诉讼的权利,目的就在于把分散的消费者团结起来共同对付力量庞大的烟草公司,同时还利用巨额的惩罚性赔偿制度给予胜诉的消费者物质上的补偿。

控烟之难

剧中Alan在closing时曾经向陪审团发出强有力的质问:每个人都知道烟草是剧毒的物质,它们的作用等同于毒品,这种物质怎么能够成为合法的商品呢?烟草公司也都在香烟的包装上印上“吸烟有害健康”的警示标语,可是香烟依然在市面上畅通无阻。面对这一怪状,政府何在?法律何在?

美国政府也想禁烟,曾经的烟民克林顿就有过将烟草公司斩尽杀绝的想法,可是没有法律将烟草等同于毒品,所以对这个存在了数百年的行业政府也无可奈何,这也说明烟草公司的游说政策是很有效果的。不过美国政府并没有善罢甘休,由于政府在宣传禁烟以及应付烟草带来的各种社会问题时耗资巨大,所以美国政府想让烟草公司掏这些钱。1999年,美国政府对烟草公司提起诉讼,要求追讨2800亿美元不法利润,并指责烟草公司有意向公众隐瞒吸烟有害的真相。这起诉讼也拖了很多年,但最终还是仅以烟草公司支付1.6亿美元和解费了事。

当然,也有政府自己不愿意禁烟。在目前无法彻底根除烟草行业的情况下,许多国家都通过立法强迫烟草公司在香烟包装上印刷警示标语及宣传图片,并且规定这些警示性的内容应超过包装总面积的一定比例,让消费者在购买香烟时感到恐惧。根据全球《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规定烟草公司要“用清晰、醒目的健康警示语或图片,告知吸烟者“烟草使用的有害后果”,警示标识占据烟盒可见部分50%以上”。中国政府是《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缔约国,理应履行条约义务。但国家烟草专卖局却在《境内卷烟包装标识的规定》对这些条约义务视而不见,根本不加规定,直接降低了对包装的要求。烟草局这一规定一公布就遭到了多方的反对,9月份北京的一个研讨会上各路专家一致“炮轰”这个新规定,国际控烟组织近日也向中国政府表达了反对的意见。

(中国市场上的香烟包装)

另外,由于各国都通过各种手段控制烟草进口,因此为了掠取利润,烟草公司鼓励走私甚至亲自组织走私已经是业内皆知的“新闻”。2006年7月18日,英国《公共图书科学》杂志发表了《未来的关键:英美烟草公司以及中国的香烟走私》一文。伦敦卫生及热带医学院的Kelley Lee博士和爱丁堡大学Jeff Collin博士,在分析大量英美烟草公司内部文件后认为,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英美烟草公司一直通过控制供应链(代理商和中间人)和价格来操纵向中国等地区走私香烟市场,运作方式包括设立英国的离岸公司、新加坡的保税仓库等。据估计,世界第二大烟草商英美烟草公司每年在中国销售的香烟只有5.4%是通过合法渠道进口的,其余的都是通过走私渠道非法进入中国市场的。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香港曾经查获一笔85亿港元的香烟走私案,英美烟草(香港)有限公司出口部总裁吕健康涉嫌收受瀚国有限公司巨额商业贿赂,使用伪造的文件,将价值85亿港元的香烟走私销往中国内地和台湾等地。但答应为政府作证的著名走私香烟分销商徐道仁却在开庭前被黑社会在新加坡杀死扔入大海之中,此案至今仍无结果。

是选择数额巨大但浑身都流淌着罪恶血液的烟草税收,还是选择无数公民的身体健康?接下来就要看号称“企业家要流着道德的血液”的政府如何在二者之间做抉择了。

控烟、除烟之路漫漫,途中各方角力反复无常,但另外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还在于烟民自身的自我控制。Alan刚刚还在法庭上慷慨激昂地陈述烟草的危害并声讨烟草公司的罪恶,出了法庭后,二人回到熟悉的balcony,又照常和Denny夹起精致的雪茄烟,侃侃而谈,以此结束一天劳累的工作(这个镜头很不符合禁烟的要求)。

“我们都喜欢抽这些只能在室外享受的芬芳的癌症棒,这真是个悲剧。”

 

(新加坡香烟包装)

注:以上两幅图片均引自财经网(www.caijing.com.cn

  • Share/Bookmark
热度:

有剧透,慎入!

Boston Legal开篇第一集主要展现了这家波士顿地区顶级律所紧张的工作环境。一大早开远程视频会议,创始合伙人Edwin Poole被工作压得精深出了问题,光着屁股来上班还浑然不觉,他的同事们被惊得目瞪口呆。本剧主角,同样是创始合伙人的Denny Crane一边安抚着被医生绑走的Edwin,语重心长地说着“老兄你别担心,我们会帮你处理好案子,你要好好休养多多保重,大家伙还都等着你回来呢”之类话,一边回头就对Edwin的助理Tara说:“把他的停车卡注销了。”汗,这翻脸真的比翻书还要快!

这个情节虽然夸张,但也并非凭空捏造。有种说法,华尔街收入最高的人群中包括律师这一行,但自杀最高的也包括律师,而且律师还排名第一。美国人上法学院不容易,那玩意不但难考,学费也贵,许多人都是靠助学贷款熬完三年,一毕业就背了一身债,进了律所当然也要好好工作还债。律所待遇高,特别是好的律所,只要不消极怠工被开除,工作两年还个贷款还是没问题的。但草吃得多,活就要多干,律所的老板可不是大善人。看看Denny那样对待他的创业伙伴,还有那两个开会的合伙人看到Edwin被绑走后就骂Edwin一直以来都是个傻子,心寒也没法。律所没有“加班”的概念,因为加班就是上班;休假,抱歉,定义不精确,有了活一个电话你照样得立即飞回去;半夜三更来个电话,那也不是没有的。这下不好,大家为了挣钱去律所,结果挣了钱却不知道怎么花。有个介绍华尔街擅长处理金融业务的苏利文所的帖子说,那些律师用什么都要最贵的,在花钱上绝对不眨眼,自己的钱也是如此。看来,花钱的机会比钱更宝贵。

坏坏的Denny对Edwin的解读是最中肯的:Edwin的悲剧在于,他是Edwin Poole,但他却不想做Edewin Poole。他拼命工作,却找不到他的Point,常常问:What’s the POINT?

连Edwin这样干了几十年的老油条都找不到Point,那新人就更是云里雾里了。色情狂Denny太冲动,干了一件猛事——把律所最大的客户,也是他几十年的老朋友——Ernie Dell新娶的年轻老婆给睡了。

Ernie长得很像默多克,估计是编剧Kelley借机拿这个保守派媒体大亨开涮,发泄发泄好莱坞的自由派的怒气。Ernie要求Lori给他找个私家侦探跟踪他这个第N任老婆,揪出给他戴绿帽子的奸夫。Lori觉得这也没什么,可Denny不干了,一跟踪就跟踪到他了。这下抓瞎了。一边是大客户,一边是合伙人,两个都得罪不得。Lori后来想了个馊主意,叫来跟着Alan跳槽过来的Tara,夸了Tara一通后亮出了工作任务:勾引Ernie,让他忘掉他老婆。

What’s the POINT? Tara郁闷了,刚到这律所,还没能独立代理案子陪客户上法庭,翻到先陪客户上床了。告上司姓骚扰?Lori说了,你可以去告,但今天必须把这个Ernie给睡了先。没办法,律所也要做销售,大客户就是大爷,得全方位好好伺候着。女人做律师不好做,漂亮女人风险更大。不过美国应该好些,由于职业道德和规范比较严格,极少见有法官向律师提出性要求。

snapshot20100604144224

懵懂的Tara找不到她的POINT,聪明之极的年轻合伙人Brad也好不到哪儿去。Edwin走后留下个烂摊子,他本来要陪客户出席争夺孩子抚养权的听证会,结果没去法庭,却去精神病院了。人走得急,也没好好交待,助理Tara也没处理好,结果那位被放了鸽子的女客户Sharon歇斯底里的冲劲律所发飙。刚被空降过来制约Denny的Brad被抓去救火,一开始还安抚女客户,让她安心,可是一出庭才发现那是一个根本无法完成的任务——女客户还在为了工作奔波,她要前往纽约州工作,想把孩子带离麻省。而她的前夫Matthew是一个大公司的CEO,人品虽不好,但收入稳定,而且就在本地工作。这男的心理变态,虽然不爱孩子,但就是想借机不让前妻好受。但三位女法官审理之后,还是法槌一敲,把孩子判给Matthew的了。

Brad和Alan都不是坏人,但这两个家伙性格完全相反:Brad极度严谨自律,典型的精英形象;Alan则自由散漫,在片子开头的工作会议上若无其事的看报纸。这样两个人一见面就飙上了,竟然为了另外一个案子打赌,输的人代那位贫穷的黑人妈妈支付代理费用。眼看那位失去了抚养权的母亲伤心绝望,自来站在弱者一方的Alan的悲悯心被激发出来了,决定出手相救。当然,他也是为了打击打击Brad的气焰。利用那个无耻父亲好色的弱点,Alan找了一个相好的妓女去做他的生意,并拍了些不该拍的东西。第二天,这些照片就到了Alan手中。Alan可不讲什么职业规范,拿着艳照就直接冲到了人家高官会议时,在那男的眼前一晃,老兄,你看着办吧……

第一集主要的案子是有关那个唱Kiss Today的黑人小胖姑娘Sarah的。音乐剧Little Orphan Annie海选小女主角,Sarah报名,嗓音极好,唱功一流,但因为是黑人,而且较胖,和剧中设定的“皮包骨头”的白人主人公Annie形象不符,因此落选。Sarah的妈妈很彪悍,认为这是歧视,要起诉,虽然身无分文,还跑到了Crane, Poole & Schmidt这个大律所来找律师。Brad把案子给了Alan,并有了前述的赌约。Alan也头皮发麻,这个不好弄,于是跑去请教从无败绩的Denny。Denny让他来个出其不意,”从帽子里变出个兔子来”。后来开庭时眼见要输,现今的黑人民权领袖Revend Al Sharpton冲进了法庭,机关枪似的发表了一通民权和平等的演讲,呼吁法庭判决给美国人一个黑人Annie,引得满堂喝彩后飘然离去,临别回头冲不相识的Alan眨了眨眼。这眼神,和Denny多像。

结果,Brad打赌输了,但却不明就里的赢了抚养权的案子:Matthew和Sharon达成协议,放弃抚养权。激动万分的Sharon来到律所,含着泪水对Brad说:“我虽不赞成你们的方法,但还是万分感谢你们,毕竟孩子对我无比重要。”Brad听得一愣一愣。这是敲诈勒索,严重的违规行为,可以被吊销律师执照的。但面对Alan的质问,Brad也无话可说。“和这位女客户的孩子相比,我们的职业道德不值一提。”Alan违背了法律和职业道德,但却实现了正义,这是Brad想做而做不到的。

职业道德——WHAT’S THE POINT?

律师——WHAT’S THE POINT?

Denny说:“我从不追寻这个问题。”

  • Share/Bookmark